公司各部、各客运分站:
9月16日、10月4日新疆阿勒泰以及成渝环线高速公路先后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,现通报给你们,请认真分析事故原因,深刻汲取事故教训。
一、事故通报
1、2010年9月16日13时35分,新疆泰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布尔津分公司所属的一辆号牌为新H07709宇通客车(核载33人、实载17人),由阿勒泰市前往禾木景区,行至省道232线48公里878米岔路口一上坡路段时,驶下路基,坠入66米深的山谷中,造成11人死亡、6人受伤。据初步调查分析,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:事故车辆转向横拉杆弹簧断裂,转向系统失灵,导致车辆失控坠入山谷。
2、2010年10月4日7时40分许,杨小容(初步确定为驾驶人)与亲戚朋友一行7人(含2名未成年人)驾乘渝CEL989号轿车从潼南出发前往綦江,行至成渝环线高速公路进城方向324KM+466M处(潼南县境内)时,车辆由左侧车道进入应急车道并撞击道路右侧W波形防撞护栏板和水泥桥栏杆,造成4人死亡(含1名未成年人)、3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。
二、我司应加强的安全工作
1、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例检的监管工作,特别是对车辆的日检、月检工作,从源头上保证车辆安全。
2、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修理厂的监督检查工作,严防使用低质劣质配件,防止发生机械事故。
3、及时向全司从业人员通报以上两起道路交通事故,认真分析事故原因,举一反三,汲取深刻教训。
4、加强“一盯一、一对一”的责任监管,对每台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全面监管。
5、加强Gps行车记录仪的监控,强化对车辆的动态监管。
6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。对违章违法车辆及驾驶员一律严肃处理。
二○一○年十月十日颁布